根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和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》(卫医发[2008]35号),我局拟同意原陈雅丽口腔诊所的变更执业地址、牙椅申请,现予以公示:
名 称:陈雅丽口腔诊所
类 别:口腔诊所
执业地址:清远市新城十八号区紫光阁花园E幢首层12号(原执业地址:清远市新城东七号区连江路碧翠园A2幢首层123号)
诊疗科目:口腔科
牙 椅:1张(原牙椅:2张)
法定代表人:陈雅丽
主要负责人:陈雅丽
特此公示
公示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—信息公开栏目—清城区卫生健康局页面发布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,与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联系。
联系电话:0763-3930012
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
2021年6月22日